喝酒也有培训机构?那是噱头将依法拆除
编辑:白鸽 | 栏目:焦点新闻 | 来源:搜好酒网 | 发布时间:2021-10-15 11:27
3360喝酒也有技术人才培训基地?在西青区姚焕路的一条“商业街”上,一个写着“西青区饮酒人才培训基地”的牌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。什么时候喝酒可以和人才培养挂钩,这是怎么回事?
读者反映
有一个饮酒训练基地。
刘女士向本报反映,她家住西青区和瑞园,家附近的姚焕路上有一条“商业街”,有两个开放的出入口。一个入口标识写着“岭澳美食商业街”,另一个入口标识写着“李湘”,在“李湘”两侧的匾额上还有“西青区饮酒人才培训基地”和“李湘街”。这样的牌匾内容会不会有些耸人听闻?”
刘女士说,“我觉得它降低了城市的品味,给人一种自卑感。”
记者调查
找不到“训练基地”。
10月12日下午,记者来到刘女士反映的地方。在姚环路上,“商业街”上方有一块“李湘”的大牌匾,左右两侧各挂一块竖匾,一面写着“西青区饮酒人才培训基地”,一面写着“李湘街休闲中心”。
记者走进去,发现商业街上还有一些商铺要出租,此外还有几家酒店在运营,酒店门口摆放了十多套桌椅。因为还没到吃晚饭的时间,商业街很冷清。记者走访了一圈,发现里面并没有所谓的“培训基地”。记者问其中一家店铺的服务员,服务员说不清楚是谁设置的招牌,里面不止一家酒店。
有市民告诉记者,这个所谓的“培训基地”主要是为了引流,并没有什么实用的培训项目。主要是吸引一些比较喜欢喝酒的人,作为噱头,让大家都有一种好奇感。对于牌匾上的内容,市民表示,“这应该算是违反公序良俗,应该依法取缔。”
相关部门
现场检查并尽快拆除。
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,广告应当真实合法,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内容,符合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此外,《广告法》规定“广告不得干扰公共秩序,不得违背良好的社会风尚”,“酒类广告不得含有lsquo诱导、鼓励饮酒或提倡无节制饮酒。
随后,记者将这一问题向李家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了汇报,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。经核实,该牌匾未获批准,综合执法方正在采取相应执法程序尽快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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